政府文官制度被破壞,不只因酬庸,還有解釋函令,且居然大於法條!



社會如果要和諧安穩,那最重要的就是政府要能夠運作順暢,怎麼樣要如何運作順暢?

不只要在制度上面建立完善的運作SOP外,也要能夠在人才上面“唯才適用”,加上透過高普考特考進來的公務員,以及善解人意可求新求變操守嚴謹的長官,上下齊心,一同在促進社會環境改善努力,方能夠為百姓創造福祉。

但是,一旦這個體制裡面的“人”出了問題,比如說有長官濫用職權,或僭越職權,來對人民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該有的文官體制被有心人士破壞,導致整個政府機關運作出了問題,最後倒霉的當然還是百姓。

這篇文章就要告訴你,如果國家的公務員文官體系因為政黨輪替而被破壞,那會有什麼可怕的後果?

文官體制的破壞1-酬庸

原本的公務體制運作應該是這樣

其實這段並不是說每個公務體系都搞酬庸,不能這樣說的,而是你要看怎麼安排公務體系的人事任命。

先講簡單點的,就是我國的各行政機關的部長級別的職缺,都是由總統提名任命的。部長以下的所有行政公務人力職缺,若你想要進去,都必須經由公務人員高考普考且通過錄取後,才能按照志向分發到相關單位開始服務,資歷久的可以。

基本上考的進去的人,等於後面三四十年都不用愁沒錢,幾乎都是非常穩定。

每個月時間到就是領固定職等薪水,然後再按照你每年的考績升任職等,或調單位續任職,表現優良的公務員還有機會被上級長官提拔,升等某單位副部長或秘書長職等高等缺。

如果該公務員沒有任何的重大舞弊或操守問題,或是有涉及重大弊案,基本上就是非常安穩地做到退休為止,所以公務員會有“鐵飯碗”之稱號就是這樣來的。

為什麼會有政治酬庸這東西?

所謂的酬庸的意思,講白話就是透過關係,你認識誰誰誰,然後透過誰來介紹你進去某個機構來擔任某個職缺,這只是工作方面,他可以擴大延伸很多解釋。

酬庸,顧名思義就是報酬。

政壇上,政治人物對另一人或團體或黨派(政治人物或企業家)進行酬庸,就是指他給予對方某種好處。

這個好處可以是實質的金錢,抑或是其他層面的利益,我認為酬庸簡單來說就是禮物,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賄絡。

為什麼一個政治人物要有這種行為呢?

因為這個人或團體或黨派,在某個地方擺明的,或私底下的對這一個政治人物進行幫助,而這個幫助令此政治人物獲得比他給予的酬庸更大的好處。

打個比方,我在選舉期間強力支持某人,而且某人也順利當選,選後他可能就會認命我為某國營事業的負責人,這個就叫做酬庸。

也有可能是執政與反對黨在某件事情上有摩擦時,執政黨想獲得反對黨的支持,所以在其他事件上讓步。比如說民進黨想獲得國民黨在前瞻計畫8800億的支持,所以在黨產條例上有所通融,這也算是酬庸。

總之酬庸這種東西,就是政客們為了個人或極少數人利益,玩弄國家和玩弄百姓的手段,就是這樣。

過度酬庸之下對公務體系的影響

所以這種酬庸行為一旦變成常態化,為了少數人利益而會交換好處與條件,變成大家都私下套關係,誰選上了,就拉攏自己人去任命董座或某單位的部長等等。

如果假如,你透過關係所任命的這些人,空降下來成為董座,負責人,或部長,如果他是有相關專業背景的,那麼其他人或許還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想說你知道你懂的怎麼做,好吧就給你做。

但是呢,如果這種空降下來的首長,是完全沒有任何專業經驗,沒有相關背景,只是因為他是誰的誰,誰的親戚還是好朋友,就這樣空降下來佔領這個職缺,可能他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一個月卻可以領部長等級的薪水(通常十幾二十幾萬),這樣其他人看了,難道不會憤恨不平嗎?

在底下做事的這些下屬們,如果看到自己上面的長官沒有什麼相關經驗與專業背景,你是個職員,你感覺怎樣?一定壓力很大啊,因為你必須聽長官的話,長官交代的就一定要做啊。如果這長官還很八股,不懂得變通或創新求變,那會讓整個部門或全體單位運作起來會很痛苦。

再加上,由於這些部會首長的人事任命,是由總統任命的,那如果總統提的人選完全不屬於相關背景的人,或有特定黨派的自己人到了該單位,就變成你看不到的公務內部派系鬥爭,你弄我,我弄你的這種宮廷文化,你覺得底下的公務員會有心做事嗎?

你的熱忱,只會隨著政黨輪替與新任長官更換,然後就越來越消磨殆盡了,反正上級長官做錯事都不用被逞處,變成你只要應付一下,打混一下,然後月初時間到了就領錢,這種得過且過的態度,難怪公務體系變得如此陳舊腐敗,不是沒有原因的。

公務體系文官制度被酬庸文化給破壞掉,使公務員不敢創新,為了保住職等與考績,只能得過且過,虛於應付了事,這樣運作下來,對國家社會環境,你覺得會好嗎?你看看你自己現在的生活品質環境好不好,就可以知道了。

柯文哲在當台北市長的時候,底下所有局處首長,都是透過海選遴選制度,開放對外向天下徵才,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方式,吸納任何專業背景的人才,有了適當的專業人才進來,就能夠對整個公務部門,帶來創新的機會。

看看台北市在地方上很多文化展覽,觀光創新,地方建設翻新,公宅計畫設計,人文藝術,市容改革等等等,你會發現,台北市政府裡面的公務員,很多都開始勇於嘗試犯錯,勇於創新求變,這樣的可嘗試錯誤的政治文化,使台北市不斷持續地翻新,不斷進步與升級,而成為被國外肯定的國際型大都市。

要看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對台北市做了哪些政績,請看這篇文章>>

文官體制的破壞2-解釋函令

什麼是解釋函令?

解釋函令,又稱為「函釋」,係指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發布,針對法規有疑義之部分,或應其他機關或人民之請求,為求法令適用能統一所作成的法規解釋,有針對通案抽象法令為之者,亦有針對具體個案指示涵攝者,類型不一。

上面這段話很文言文我知道,簡單來講,就是為了某種案件(事件)來依照過往的行政經驗來解釋要怎麼對這案件進行作業。

這邊找到一個文件,裡面寫比較專業點的,請按這>>

在白話點就是過往長官怎麼說,下屬就比照辦理的概念。

過去怎麼做,現在就這麼做

那這樣就很有意思了,如果你是公務員,你有職權,針對一些案件要做處理的時候,可以依照過往的行政經驗,找到類似的案件過來參考,就這樣比照處理了。

關鍵是,你是依照行政程序法來面對處理這些案子的,但是往往都會遇到那種案子是頗為複雜的,複雜到可能原本的法律無法直接適用的時候,有漏洞的情況下,在修改的過渡期,就會需要這樣的“函釋”來告訴你過往有類似的處理方式,那這次就是照這樣做。

我看這些,除非你是公務員,不然對一般百姓來講,這是非常艱深難懂的。

聽長官的吩咐就對了?

就是因為很文言文,然後又很抽象很複雜,但是基層公務員又得去面對這些很生硬的東西,處理起來就自然容易煩躁,加上長官告訴你說,就是依照某個案件的處理方式來處理就好,你是下屬,當然得聽話啊,不然你就等著考績評分差被調職。

連接上一點所講的官僚酬庸文化,如果你的長官跟你是完全不同派系不同黨派,那你肯定會是非常辛苦的。

但對於某些官員來說,他們就可以利用這些行政權力,來行使一般人沒辦法做的事情,心態操守上一個不小心,就很容易出現違法亂紀的情形,或自己高興自由心證,這種就很容易做出令百姓非常痛苦的案件處理結果。

行政施政上的不公平或自私心態,就會產生非常多的冤案與錯案,這些案件在本站會講幾個比較有名的,你可以參閱其他文章。

解釋函令可能的漏洞

前面有講過,由於解釋函令只是針對政府行政機關在運作上的經驗規則,它並不是法條,只是一個在當法律有漏洞的時候所延伸出來的作法解釋。換句話說,如果法條沒有修,或沒有相關制定,那是不是代表,我行政人員就可以利用這些函令來直接行政作業了?

當然並不是說解釋函令就一定是很妖魔鬼怪的,法律是死的沒錯,但人類社會有這麼多種百態與情況,希望運作順利的話,自然就需要一些函令來解釋可以怎麼做,但最根本的,還是立法委員要修法才是正途,補足法條不足的部分。

畢竟有趨於完整的法條,公務員才能完全依法行政,依的這個法做起來也不會有爭議,所以如果要防止公務員濫權,就必須立法院與行政院多互相配合了,問題是….如果立委都不怎麼修法,或把法條修的奇形怪狀,後果可想而知。

我甚至可以說,文官體制一旦被破壞,就是整個政治體系運作將失靈,國家就有可能會停擺了,然後公務員違法違紀的就會越多,直得深思啊。

總結

這篇寫起來非常生硬,要理解這東西真的很不簡單,但一切都是為了百姓的福祉。要讓百姓安居樂業,政府的施政運作就要能夠順暢,而順暢的核心是來自於優良的公務文化,前提是法條法律規章要能夠盡可能完善,這樣在裡面運作的公務員就可以敢依法行政了,作業程序都能順利了,冤案錯案的機率也就降低了。

雖然有些觀念上可能還不完全精準與正確,但就是拋磚引玉,寫出來讓你自己去思考,去藉由這些內容來反思這個國家社會的一些問題。

PS: 本篇僅個人觀點,請讀者自行斟酌閱讀,藉由評論促進讀者思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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