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無中生有的稅單,竟然可以搞死一個民間團體…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怎麼辦?
一個練身體健康,養生心靈的氣功武術道館,居然被國家機器給霸凌!一起看看這起事件:
1996年(民國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檢察官率隊前往太極門全省各道館搜索,原因是因為有黑函檢舉太極門養小鬼,但後來苦無證據,於是在道館裡面看到一把桃木劍(師姊贈送給師父的禮物),以不科學辦案方式將多位在裡面練功的師兄師姊,連同太極門掌門人師父洪石和與師母一併帶回偵訊,偵訊過程還多次出現許多侵害人權的行為….
太極門的背景與性質
太極門在台灣,團體全名為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於西元1966年(民國55年)成立,從當年到現在,武術國術團體的成立依法只要團體會員即可,從未有稅的問題,依照法令規範如下:
“台灣省稅務局76年稅2字第03378號函,及財政部84年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規定,氣功武術團體依法無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亦非屬課稅範圍。”
所以全台上萬個武術門派與宗教團體,沒有因為敬呈敬師禮被課稅的!所以法律上是沒問題的!
在侯寬仁85年12月19日違法搜索太極門之前,主管機關歷年都有來訪查如下:
依據實地調查:
台北國稅局及台北稅捐稽徵處於83、84、85年間曾經實地查核,證實太極門無販售物品情事,未曾發單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另台北市政府負責營業登記之建設局,於85年11月13日也曾派員至太極門實地商業稽查,證實「現場為武術館,傳授氣功,並無營業情形」,故太極門自始無稅問題。
明明沒有違法,但是國家機器卻動得很厲害…
太極門事件起源
1996年(民國85年)台灣首次民選總統,選後,政府以宗教掃黑的名義,進行政治整肅,檢察官與稅務官聯手製造假案,企圖毀滅太極門。
事發當時在無證據、未調查的情況下,太極門被400多篇連載式的媒體報導抹黑、汙名化、未審先判,受害者多達上萬個家庭。
這起因宗教掃黑、政治整肅,導致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案件,被學者稱為“法稅228事件”。
沒有證據,檢察官卻違法押人長達四個月
當年高雄與新竹地檢署收到黑函檢舉太極門,偵查後皆無發現違法,也沒有任何受害者,便依法簽結。
但85年12月19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連本質都沒有查,還先寫好起訴書,隔天帶著數百名檢警調與媒體,真槍實彈,搜索太極門道館及部分弟子住處,之後將掌門人洪師父帶走,在無證據、無罪名的情況下,違法收押禁見,長達四個月。
侯的證人(太極門自救會成員)也在法院耗費58庭交叉詰問中被發現造假,因此不只官員造假案,連證人也是假的。


檢察官捏造起訴書,國稅局再用假金額開出天價假稅單
86年4月侯寬仁用常業詐欺及逃漏稅起訴掌門人,在起訴書內自行捏造一筆金額,說這筆金額為「詐欺所得」,請法院沒收,又說這筆金額同時是「補習班學費跟營業收入」,送國稅局課稅重罰。
國稅局在沒經過實質調查太極門本質,竟然於1997年(86年)針對80-85這六個年度開出稅單,也沒等法院調查太極門本質就直接開單,已經是屬於違法濫權!
沒有課稅依據,國稅局卻強徵對太極門課稅
刑事法院還沒判決確定之前,所得的性質當然也還沒認定,國稅局應等刑事判決結果。
但國稅局沒有依職責調查,直接抄侯寬仁起訴書的不實資料、金額,直接開單課稅,已經確實屬違法濫權。
更荒謬的是:
- 80-84年度稅單跑到中區國稅局
- 85年度稅單跑到台北國稅局
這些無中生有的稅單開出來,讓這些師兄姊疲於奔命打行政訴訟。且檢調媒體大公開造假污衊,侯寬仁手段兇狠,加上萬年稅單制度,令許多參與太極門的師兄姊等不到平反而含冤而逝…


長達十年七個月審理,太極門終獲判無罪
刑事法院花費10年3個月縝密的審理,於民國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確定。
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 ,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課稅問題。
國家冤獄賠償,證明太極門清白
侯寬仁自羈押掌門人翌日1996年(民國85年)12月21日起至1997年(86年)4月16日對外公布起訴書為止,共117天,總共只開3次偵查庭,詢問掌門人13句話,訊問時間共29分鐘。
相較於10年3個月法院嚴謹審理,侯寬仁的起訴顯得草率至極,於91年被監察院調查列出八大違法,98年太極門遭到違法羈押的受害者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


行政救濟贏18次,稅單依然存在不撤銷?
太極門師徒不斷尋求稅務行政救濟,救濟之路長達二十多年,總共贏了18次,國稅局卻一再重新發出稅單。
2007年(96年)刑事法院平反太極門冤案,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也三次說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且“詐欺”及“逃漏稅”這兩個罪名,都在刑事法院獲得平反,並且獲得國家冤獄賠償。
最高行政法院於2008年(107年)7月26日做出判字第422號判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公告調查7,401份證據證明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同一筆金額不會有兩種性質,因此判太極門勝訴。
所以國稅局已沒有課稅依據,應依法撤銷,但國稅局卻繼續無視判決,繼續開單!
經過十年審理太極門獲判無罪,但是…
後來於西元2007年(民國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定讞,太極門無罪,無稅,無詐欺,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公開調查敬師禮全是贈與,不是補習費用。
太極門在行政救濟含最高行政法院,贏了18次,等於國稅局輸了18次了,照理應該要撤銷稅單了不是嗎?
結果當初開的這些稅單,卻一直敗部復活?國稅局依然無視判決結果,繼續發單課稅,欺壓太極門…..
這樣是依法行政嗎?這不是違法濫權?什麼才叫做違法濫權?
當年時任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 陳合發:
“法院判決的不算數啦!”
讓我們來聽看看當時這位官員是怎麼說的: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怎麼辦?
老實說,如果太極門真的像外面所講的是補習班的話,被國家機器這樣搞,應該不用幾個月就消失了。
可是教育部已經多次聲明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法院也多次判決太極門沒有欠稅,無罪,無詐欺了。
沒想到國稅局卻自我感覺良好,依然恣意妄為,繼續用當年那不實起訴書與稅單,繼續打壓太極門…
這些太極門的師兄姊們,堅持了24年,不得不佩服這些人對抗惡官的勇氣與毅力。
這24年期間,有很多師兄姊,等不到案件結束平反而含冤而逝。
如果,你的家人也在裡面,你怎麼想?
而後太極門又獲得勝訴,分案撤銷,唯獨留下81年…

2019年(民國108年)底,國稅局基於最高行政法院2018年(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4(103年)度訴字第76號判決意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更正80、82、83、84、85年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為零,與刑事判決結果一致。
以為總算盼得清白,國稅局卻違反一致性原則,獨將81年度的敬師禮當成補習班學費,持續強徵課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所有證據與事實都已顯示太極門無罪無稅,不是補習班,沒有稅的問題,國稅局強徵即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當國稅局強行將81年度案件移送到法務部執行署,預計今年隨時要強制執行法拍!
而從七月初開始,太極門師兄姊們聚集在執行署門口前,希望能夠跟署長做陳情,陳抗人潮聚集已經多達10天的時間了,沒有想到,
執行署林慶宗署長,執行署陳盈錦副署長,兩位長官在這個關鍵時刻都無故消失,完全沒有任何關於這些官員的訊息與回應….
我不禁想著:
“這難道就是台灣的政府?最會傾聽人民聲音的政府?這樣就是民主?”
違法濫權居然可以視而不見,還可以用公權力,合法拿走人民的財產,政府這樣做,對嗎?
正義不能妥協,清白沒有模糊空間,太極門最後的訴求就是:
國稅局應依法主動撤回81年度強制執行!
國稅局應撤銷違法課稅處分,還給太極門公道,讓台灣的賦稅人權能夠彰顯!
最後,你可以做什麼?
哲學家柏拉圖曾說:「不關心政治的處罰,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或許,你可以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然後繼續過你的生活,做你的工作。
然而,這些太極門的師兄姊,他們跟你一樣,有自己的工作與家庭,
但他們為什麼選擇要在太陽底下做陳抗?你有沒有仔細思考過這個問題?
如果不好好監督執政者,那麼哪一天,政府無端找你麻煩時,誰會替你站出來發聲?
當官員可以不遵守法律,恣意妄為用公權力搶奪人民財產時,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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