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有哪些稅收來源?這篇文章讓你秒懂!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說“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長大出社會後,開始工作,開始繳稅,就在每一年的五月報稅季時,就要乖乖地依法報稅並繳納稅額,只是,繳了這麼多年的稅,你知道我們的國家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些稅收來源嗎?這篇文章幫助你了解。

想要當一個好國民,既然你有納稅義務,那就一定要了解我國的稅收項目與內容,不是嗎?

包括上面政府官員的運作體制與領錢來源,也是我們全體國民都要監督的,不是嗎?

一起往下看。

中華民國政府稅收來源的觀念建立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既然政府規定人民要納稅,可是啊,人民必須繳稅給政府的這個行為,換角度來看也是一種政府對人民財產侵害的態樣,為了不讓政府過度過份向人民徵稅,必須要有法源依據,政府課徵的每一塊錢,都必須要依照法條來課徵,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向人民徵稅必須有法律依據,也是稅捐法定主義的展現。

政府只有在有法律依據下才可以向人民徵稅,所以憲法分別於第107條,第109條第1項及第110條第1項中規定,國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省稅由省立法並執行,縣稅由縣立法並執行。

在上開憲法架構下,財政收支劃分法,依據稅課收入來源劃分為:國稅,直轄縣市稅。

簡單來說就是兩大區塊的稅收:中央的稅收,地方的稅收

那麼政府的稅收來源有哪些?

國稅的話,包含:關稅,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直轄縣市的稅收,通稱地方稅,包含:土地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及特別稅課

特別稅是應地方自治需要,經議會立法課徵之稅,像是最近一個明顯的案例就是現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針對東區空店面提出之「空店稅」想法,即是一種為了地方治理,須經議會立法課徵之特別稅課。

中央政府稅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了解一下國稅的法源有哪些,有空的可以自己另外去查這些法條的內容。

  • 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個人)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
  • 遺產及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
  • 關稅:關稅法
  • 營業稅:營業稅法
  • 貨物稅:貨物稅條例
  • 菸酒稅:菸酒稅法
  • 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稅條例
  • 期貨交易稅:期貨交易稅條例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地方政府稅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地方政府要向人民課稅,也是要有法律依據的,而直轄縣市與鄉鎮立法課徵稅捐,也必須有財政收支劃分法明文規定,並依照地方稅法通則的規定來作業。

因此,雖然地方稅法通則稱地方稅,包括直轄縣市的稅收,臨時稅課,特別稅課,然而這些也確實必須有法律依據的課稅項目,有下列:

  • 土地稅法作為課徵土地稅之依據,明文揭示土地稅包括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
  • 房屋稅徵收,依據房屋稅條例
  • 使用牌照稅徵收,依據使用牌照稅法
  • 契稅徵收,依據契稅條例
  • 印花稅課徵,依據印花稅法
  • 娛樂稅課徵,依據娛樂稅法

了解稅收項目只是個開始

有人常說:中華民國萬萬稅,其實這句話一點都沒錯,光看這些項目,只是大項目而已哦,深入研究每個法條就會發現,其實囊括非常多的小細項,你生活當中所有吃的喝的用的東西,食衣住行育樂,幾乎都脫離不了這些稅收。

了解這些稅收項目以及法源依據後,身為一個中華民國國民,就要好好了解你繳的稅是否被用的怎麼樣了,以及目前的稅收來源與稅制的公平性與透明性,你不只有納稅義務,還有義務要監督政府怎麼用你的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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